“我腿脚不方便,
没想到不用去法院就把案子立了。” 近日,年近九旬的徐老先生
向静安法院上门立案的法官连连道谢。
(相关资料图)
记者从静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今年3月,静安法院在已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理涉老案件机制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基础上,又进行修订完善,根据老年当事人的诉讼能力、需求、健康、年龄等情况,对涉老案件实行全流程分类分级管理,将涉老案件划分为三大类,分别标注“红、黄、绿”标签并开展对应级别的观护,切实把司法护老理念融入立审执全过程。
自《意见》实施以来,静安法院立案庭主动跨前服务,以案件分级观护为基础,对标注一级观护红色标签的老年当事人诉讼采取 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允许口头起诉 等司法便民举措,构建好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体系的第一环。
近日,静安法院立案庭从来信中得知,徐老先生向法院申请指定自己为妻子的监护人。
徐老先生的妻子已91岁,长期瘫痪在床,神志不清,老两口的女儿已去世,妻子日常生活全靠徐老先生和居家护理服务员照料,徐老先生本人也年事已高,行动不便。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立案庭法官决定到徐老先生家中为其上门立案。 在徐老先生家中,立案法官详细了解老人目前的生活状况和今后的打算,并采取口头起诉代为记录的方法帮助老人立案,让案件尽快进入鉴定程序。
在线庭审虽然可以让当事人免于来往法院奔波,但对于语言表达不清、精神状况不佳的老年当事人,他们无法使用智能手机,在线庭审操作有难度,上门开庭不仅能弥补这一局限,还可以让法官了解老年人的真实意愿,静安法院在涉老案件全流程分类分级管理中,给这部分当事人给予了 一级观护红色标签 。
为兑现老年人的胜诉权益,静安法院执行局组建了 涉老执行团队 ,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医疗费等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对申请执行的老年人行动不便、确有困难的,上门制作笔录、上门发放执行款项,为特殊群体送上关爱。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静安法院将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造立体多维的全流程观护“保护网”,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建立完善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体系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上海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