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乐清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2023年乐清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2022年秋冬季校招及2023年春季校招的工作安排,现将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体检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6:45
(相关资料图)
二、地点:乐清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体检费350元,可适当多带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二)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前三天内,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保证充足睡眠。
(五)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开始禁食,体检当天早上禁食、禁水,空腹来体检。
(六)为方便胸片拍摄检查,体检时请勿佩戴金属项链、玉坠等配饰,女性尽量不穿连衣裙、连裤袜、带钢圈的胸罩及有金属附属物的衣物。
(七)女性入围体检人员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三天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携带近期B超单报到后即告知带队人员,勿做胸部X光检查。
(八)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上交手机,有序进行逐项检查,以免遗漏。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小组单独活动。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查询>>>2023年乐清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考试入围体检名单(二).xlsx